12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剑归行 > 第三百四十五章 聚散(收藏加更,二更)
    反之季江南在小商山的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

    “灵鹤王”袁晓的脾气不是一般的暴躁,教徒弟也不是一般的粗糙,当他的徒弟能不能活下来全凭本事和运气。

    季江南要学的是袁晓的轻功身法“鹤舞清风”,以轻灵如风,来去无痕著称,且形态飘逸,极具美感,再初听闻季江南要去找袁晓学轻功的时候,沈云川瞪着一对亮闪闪的眼睛死皮赖脸的要跟着来,对这种明目张胆的偷学袁晓并不以为意,反而大方的表示可以教沈云川一些,这厮立马打蛇上棍,马屁如滚滚江水呼啸而来,袁晓哈哈大笑,虽然明显听得出是马屁,但非常受用。

    但上山之后沈云川就立马后悔了,袁晓带着他们二人去爬小商山背后的那座大山,爬到山顶,十分简单随意的教了一遍心法,大声问记住没有?

    记了个七七八八的二人犹豫着点了头,袁晓非常满意,两手一提,一手一个像拎小鸡仔一样将两人拎了起来,在季江南和沈云川面面相觑的时候,袁晓将二人提到山崖边上,季江南还没站稳,屁股上就挨了一脚,直接被踹出山崖去,下面,可什么都没有。

    季江南被踹出去的一刻亡魂皆冒,他是个人又不是神,摔下山崖也会死,当即脱口而出骂了一句娘,但这并不能阻止身体呼呼下坠的速度。

    这一下不止吓到了季江南,沈云川也吓得够呛,他很怀疑这个老土匪是不是故意想摔死季江南,等他想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同样一脚踹在他屁股上,毫无疑问的飞出了山崖。

    “袁晓你奶奶的!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啊——”

    沈云川的惨叫声传的老远,惊起两只飞鸟,簌簌的飞向远方。

    袁晓站在崖边,抱着手笑容满面,两个小王八蛋,想学老子的轻功,可不是那么好学的。

    “喂——死了没有啊?”袁晓中气十足的一声怒吼。

    半山腰上,季江南抓着一劫从石缝中伸出来的松枝,晃悠悠的挂在山壁上,脸色发青,这老混蛋搞什么?低头看向抱着他一只脚的沈云川,道:“你别拽着我,撒手!”

    同样白着脸正面朝上方亲切问候袁晓历代祖宗的沈云川立马抱得更紧了:“不放!是兄弟就同生共死!”

    “你脚下面就是一个平台,你敢不敢撒手落下去?”季江南面无表情。

    沈云川闻言立刻往脚下一看,在离他脚尖很近的地方,确实有一个伸出来的狭窄的平台,顿时尴尬的干笑两声,松手,堪堪在伸出来的小半截平台上站稳。

    平台很小,季江南和沈云川两个人站在这里都嫌挤,往下看看,依旧是不见底的悬崖。

    “老土匪你干什么?”沈云川抬头大吼一声。

    上方传来袁晓嘿嘿的笑声:“心法我已经教给你们了,现在试着自己上来!”

    二人的脸立即黑了,沈云川继续大吼:“老土匪你是不是在玩我们?你就说了一遍谁记得住啊?”

    “嘿嘿!那就不关老子的事了!问你们你们说记住了,老子走了!自己想办法上来!不过提醒你们一句哦,这片山崖上住着一群秃鹫,你们要是死在下边了,记得给自己做个记号!免得老子给你们收尸时分不清谁是谁!”袁晓的声音从崖上传来。

    “喂!老土匪!老混蛋!老王八羔子!”

    没有声音,袁晓好像真的走了。

    “别啊!前辈!袁大侠!袁祖宗!”沈云川扯着嗓子喊了半天,依旧没等来回应。

    沈云川背贴山壁,看了一眼四周无比平滑的山壁,怀疑的问道:“老子堂堂魔教少主,难道真要死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不成?”

    话音才落,下方的密林中就传来一声秃鹫的叫声。

    二人再次面面相觑。

    在这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地方,除非长翅膀,不然怎么上去?

    二人突然明白了之前送他二人前来时方唯玉那充满同情又意味深长的眼神。

    袁宗师带徒弟,活着就好。

    为了避免在这里喂秃鹫,二人开始努力回想之前袁晓说的心法,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尝试运行。

    一个时辰之后。

    冒险尝试的沈云川一声惨嚎,季江南抓着他被的胳膊用力把他从平台下拉上来。

    这会儿沈云川连骂娘都没力气了。

    又一个时辰之后,季江南尝试。

    沈云川骂骂咧咧的把季江南拉上来。

    日头夕斜,金色的霞光攀上崖壁,山与西坠的太阳之间泛起一丝鲜艳的红,飞鸟从眼前飞过,远处山下的树林开始呈现浓重的黑色,飞鸟归家,在夜幕彻底降临之前,它们享受着相聚的盛宴。

    山崖边出现一只手,接着又是另一只,等季江南和沈云川满身狼狈的爬上来的时候,夜色已经将整片大地覆盖,二人仰躺在青石上回气,看着月亮从东方升上天空,皎洁如玉。

    一股浓郁的烤肉香气裹挟着烟火气在鼻端萦绕,折腾了一整天的二人饿得前胸贴后背,挣扎着爬起来,就见山崖边靠后的一块避风的大石前,袁晓正盘腿而坐,升了一堆火,树枝挑着一只獐子在翻来覆去的考,外面的一层皮已经烤得油光满冒,金黄金黄的,格外惹眼。

    饿了一天的两人眼睛都绿了,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走到袁晓旁边坐下,伸手就去撕獐子腿。

    袁晓也没拒绝,笑呵呵的看着两人埋头大吃,等二人吃得差不多了,又递上水袋,季江南喝了一口又吐了出来,这他娘的是烈酒!他能喝不错,但不是在他刚啃完一条獐子腿又噎又腻的时候给他来一口烈酒,这换谁谁喝得下去?

    喝了一口还没来得及嘲笑季江南的沈云川也吐了,两人一起怒视这个不干人事儿的老土匪。

    还没等两人开口,老土匪就赏了两人一个暴栗。

    “骂老子土匪是吧?骂老子老混蛋是吧?骂老子王八羔子是吧?现在给你们两个见识一下什么叫老土匪!!”袁晓突然变脸,一手一个拎起来,一脚一脚的踹向两人的屁股。

    沈云川长这么大,还没被人像拎个奶娃娃一样拎着踢屁股,懵了一下顿时炸了:“老王八羔子!你敢踢我屁股?放老子下来!老子要和你单挑!”

    袁晓一听乐了,踢得更起劲了:“你让老子放老子就放啊?老子偏不!老子就要踢你屁股!”

    季江南见状很干脆的放弃抵抗,这老土匪的武功之高不在门主之下,叫嚣只会被收拾得更惨。

    夜风徐徐的山顶上,一堆篝火随风摇曳,一个身材高大汉子正一手拎着一个少年,一脚一脚像踢皮球一样将两人踢来踢去。

    活像个变态。

    夜风在吹,雀鸟在低声呢喃,沈云川在鬼哭狼嚎。

    第二日见了二人的方唯玉一见面就大笑起来,又觉得这么笑有辱斯文,以扇掩面,笑得之间鼻子不见眼。

    沈云川立即来气了,打不过袁晓,没理由收拾不了他徒弟啊?于是气势汹汹的上了。

    季江南沉默着揉了揉拳头。

    这是一场单方面的殴打,方唯玉从一开始的嘲笑到破口大骂,两个孙子自己去找收拾怎么能怪到他头上来?

    一刻钟后这场单方面的殴打结束,方唯玉的头发散了,折扇也被撕成两半,气得坐在椅子上徒劳的用撕烂的扇子扇风,一个劲儿的骂两个混账玩意儿不是东西。

    他现在是有身份的人,他这么有身份的人被殴打,还是一对二,是可忍孰不可忍!

    要么在沉默中爆发,要么在沉默中继续沉默,衡量了一下双方的实力之后,方唯玉放弃了打回来的念头,一想到他们会在师父那里挨最毒的打,瞬间心理平衡了。

    心理平衡之后的方唯玉大方的邀二人去仙鹤楼喝酒,顺便把齐风定莫涯也一起叫上。

    去了仙鹤楼才知道,仙鹤楼不知道从哪里请来两个胡姬,在大厅里搭了个台子跳舞,胡姬衣着艳丽,两条手臂和肚脐一圈的小腰都露了出来,半截短小的上衫将胡姬的身材曲线勾勒出来,加上极具异域风情的舞蹈和露出面纱的一双勾人摄魄的眼睛,着实吸引人的眼球,胡姬踩着急促的鼓点,在纱幔间回旋起舞,曼妙身姿,舞衣罗香,别有一番动人之美。

    莫涯作为一名标准的纨绔,这点阵仗倒吓不到他,还极为专业的评论这胡姬的鼓点踩错了。

    齐风定是个对什么都好奇的,但一看对方是个胡姬,立刻收回目光专心喝酒,年少时在关外见过太多残暴的西域人,对这种胡姬升不起什么喜爱,甚至觉得厌恶。

    方唯玉在人前一向是个斯文儒雅的书生形象,一举一动都像谪仙落凡,连片衣角都要走出仙气飘飘的范儿来,折扇轻摇,怎么看都是个十分有教养的有为青年。

    沈云川则瞪大眼睛,怒斥好好一个酒楼搞这种青楼做派,简直世风日下!正义凛然的说完,开始和莫涯凑在一起讨论哪个胡姬更漂亮。

    季江南看了一会儿觉得索然无味,低头喝酒,倒是这酒楼里的甜瓜不错,清脆可口。

    再次上小商山的时候,沈云川死活不去,硬说自己的轻功已经登峰造极,不需要再去学那老混蛋的身法,他要是去了他就是孙子!

    说实话对于袁晓这种简单粗暴到极点的手法,季江南也有些发憷,但思量再三还是咬咬牙去了,他的时间不多,不拼命的话,他怎么在三年之内达到宗师境!

    袁晓很惊讶除了他两个被迫练习的徒弟之外,还真有不要命的坚持来学。

    袁晓对敢于求学的后辈都很大方,只要愿意学他就教,只不过大部分是闻着他的名声来学了一天就跑了,这小子能坚持再来,说明不论勇气和毅力都是一流,嗯,老王八蛋挑徒弟的眼光不错。

    在反反复复被袁晓一脚踢下山崖后,季江南的身法速度在以可见的速度见长。

    六月初一,沈云川约定的一个月时间到了,在听雪城,还有一个叫关风月的家伙等着和他决斗。

    沈云川向来洒脱,也不搞什么送别的晚宴什么的,就知会了众人一声,从方唯玉那里敲诈了一千两银子,把长剑往腰带里一插,揣着银票心满意足的走了。

    临走前撂下一句话,有空可以到听雪城一游,当然,得先等他把那个整天穿的跟奔丧一样的关风月解决掉。

    沈云川走出南门,恰逢照样升起,从侧边斜斜的照了下来,把影子拉得很长,官道两旁是栽种的梧桐树,官道下方就是农田,夏季的清晨来得早,太阳还没升上来,空气略显潮湿。

    沈云川头也不回的举起手臂遥遥晃了晃,干脆利落的走了。

    季江南跟着袁晓学习轻功身法,还需要些时日,此番走玉华山道,就是沈云川一人前去。

    有时候季江南会羡慕沈云川,看得清楚想的明白,不会钻牛角尖也不会被心魔所控,无论来去都自由洒脱,鲜少有绊得住脚的东西,就像他在去年腊月突然出现,现在又走的毫不拖泥带水。

    这是真正的自在之人,剑道长随心中,无论身处何处,都无所畏惧。

    人生来去,聚散无常,坐看庭前朝云起,闲听夜雨扫落花。

    江湖这么大,可也终会再见的。